旅客服務
常見問題
國道客運:
  1. 寵物必須以堅固箱、籠、袋...等將之安置,並放置於地板不得佔位,每人限帶一件,且途中不得將寵物抱出來,未攜帶寵物專用籠之乘客,恕無法攜帶寵物上車。
  2. 寵物推車因體積過大,為保持走道淨空等安全考量,不得將寵物推車攜帶至乘客座椅區域,請收納於行李箱中並加購寵物箱放置寵物。如寵物推車體積不大,可容納於座椅間距,不影響走道淨空之安全考量,且乘客願意接受乘車舒適度降低,則可同意將寵物推車帶至座椅區擺放。
  3. 寵物為ㄧ般小型常見之寵物,如貓、狗、兔、鼠、蜜袋鼯、烏龜...等,但不得攜帶鳥禽如雞、鴨、鴿子或蛇蜥等有異味或令人害怕之動物。
  4. 若強制將多隻動物放置於同一個狹窄空間中,此為虐待動物行為,容易影響乘客乘車品質,本公司得以婉拒搭乘。
  5. 寵物票為100元且不佔座位,請放置於不影響其他乘客乘坐或通行位置,此外聯程轉運之旅客僅需第一趟購買,轉乘時出示先前證明即可。
  6. 該路線半票車資若低於100元,則寵物票價格改以該路線半票收費。
  7. 為維身心障礙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之基本權益,不得拒絕身心障礙者攜帶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專業訓練員執行訓練時攜帶之幼犬上車,且上述類型犬種皆不予收費。
台中市區公車:
  1. 依據台中市政府交通局113年7月23日中市交公捷管字第1130042206號函辦理。
  2. 為友善攜帶寵物箱(容器)搭乘公車,交通局同意核定以下規定:
    1. 寵物箱(容器)尺寸限制:體積不得超過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
    2. 乘客攜帶小動物,應裝於寵物箱或小容器內,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每位乘客以攜帶1件為限,並不得置放於座位或行李架上或車廂通道。但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路線或班次得免裝寵物箱或小容器者,不在此限。
    3. 禁止旅客攜帶鳥禽(如經濟動物雞、鴨、鵝、火雞、鵪鶉及鴕鳥等),惟小型寵物鳥不在此限,期裝載容器體積件數比照前項規定。
 

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依據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941121北監運字0940042273號函辦理.

一、本要點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對旅客攜帶之小動物,得比照半票價格收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車站人員勸阻無效者,得拒絕其攜帶乘車,並退還

  (一)患重疾、劣疾者。

  (二)未用籠、簍、網盛裝者。

  (三)不清潔或易於污損他人、他物者。

    (四)足以妨害公共衛生及其他旅客安寧或具有侵害性、危險性者。

  (五)不適宜隨客車運送者。

 

三、旅客攜帶小動物,須自備籠、簍、網盛裝,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且其體積以不超過二十七立方公寸為限。

 

四、旅客攜帶之小動物,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放置於座位或行李架上或車廂通道;盛裝小動物之籠簍網,須加防水膠布包紮,以免其排洩物外漏,妨害公共衛生。旅客違反上開情事經車站人員勸阻無效者,得勒令下車其所持客票即行作廢。

 

五、為維視障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之基本權益,不得拒絕視障者攜帶導盲犬,且導盲犬不予收費。

 
1.本公司提供腳踏車隨車服務,但車型以可摺疊式為限(如圖一、二),且須使用攜車袋或是紙箱裝妥(如圖三)
2.若乘客未符合上述規定,恕無法提供腳踏車隨車服務,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乘客(含外籍旅客)出示相關證明可購買半票資格如下:
1.年滿65歲以上,且持有身份證明之年長者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其陪同者得購買半票(以一位為限)
3.兒童規定說明:
 (1).年齡滿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需出示相關證件)。
 (2).身高滿115公分且未滿6歲者經出示證件可視為免票;若滿6歲則應購買半票。
 (3).身高滿150公分且未滿12歲者經出示證件可購買半票;若滿12歲則應購買全票。
 (4).免費孩童由已購票者之旅客攜帶,最多以二人為限,但不得佔用其他座位,逾限仍應購買半票。

1.車票遺失需重新購票搭乘,爾後尋獲遺失車票,需將重新購買之票根保留,與原本遺失之車票一起交回售票處臨櫃辦理退票。
2.當日尋獲後進行退票不扣手續費,跨日則扣手續費,手續費金額依據車票票價決定: 票價0-200元,手續費10元;票價201-400元,手續費15元;票價401以上,手續費20元。
公路總局對每條路線皆有核定票價,半票不能超過核定票價之半價,部分全票為本公司優惠票價,因此並非半票票價皆為全票的一半,但皆符合相關規定

 

1.目前因各路線及站所屬性不同,僅部分站所及路線實施,各路線及站所實施現況請洽詢各場站人員。
2.現行預售票開放期限為16天內之班次皆可提前購買,特殊假期會依實際狀況提早開放。
1.尚未劃位之回程票,無使用期限限制,需要搭乘前,請提早至售票櫃檯劃位後方可使用。
2.使用方式:來回票僅為票價之優惠,非優先乘車亦無特別保留座位,請依照各路線或站所之屬性使用,詳情請詢問各場站服務人員,請勿未經服務人員確認自行上車。
3.退、換票方式:已劃位之車票,需於班次時間之前至各場站辦理退、換手續;換票、換票依情況不同將收取之優惠折扣或手續費。
1.班車因地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停駛時,本公司將適時於車站及官方網站公告,並對大眾媒體發布資訊,旅客並得換票或全額退票。

2.凡購買自中央氣象局發布本島陸上颱風警報之日至解除陸上颱風警報之次日期間運行車次車票的旅客,若車票未使用,可自乘車日起十五天內,可持原車票至統聯各自營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或換票,免扣手續費。來回票回程不限時間可延後使用,若需退票可全額退費。

3.辦理日若逾期(超過十五天),則不能辦理退票,僅能擇日搭乘,並補齊該時段價差。  
 
1. 開放網路訂票時間: 24 小時全天開放
2. 本系統可預訂含當日起算17天內車票。例如:1月1日可預訂1月1日至1月17日車班。(如遇連續假期,開放可預售日期將另行公告)。
3. 開放票種:全票(優惠全票)、半票。
4. 訂票張數:每次訂購最多6張;未付費前,每一訂票代碼+取票數字僅能網路訂票一次。
5. 網路訂票付費期限:
乘客於網路訂票後,付費期限限制如下:
(1)訂購當天班次,必須於發車前20分鐘完成付費。(113/4/1起必須於操作訂票後10分鐘內完成付費。)
(2)訂購明後天班次,必須於訂票當日23:59前完成付費。
(3)訂購第三天之後班次,必須於訂票後48小時內完成付費。
*逾時未付費之訂單,將由系統自動取消訂位紀錄。
6. 付費方式:
(1)線上刷卡。
(2)至四大超商系統付費取票(超商每張收取10元手續費)。
7. 因應個資防護,本系統不主動記錄乘客個人資料,訂票所需之「訂票代碼」及「取票數字」皆由乘客自行設定,請自行牢記相關設定,以便取票作業所用。
 
1.使用線上刷卡並完成付費者,請於搭乘班次前15分鐘至統聯售票櫃檯取票;無法於四大超商取票。
2.取票時請告知「訂票代碼」及「取票數字」,或出示網頁訂票紀錄頁面。
1.超商購票開放時間:24小時全天開放。
2.開放購票班次:可購買含當日起算17天內車票。(如遇連續假期,開放可預售日期將另行公告)。
3.請點選→購票→交通票→選擇搭乘之起迄站別、時間、張數及票種(全票、優惠全票、半票)。
4.操作完成後請於10分鐘內持繳費收據至超商收銀台繳費及取票,逾時系統將自動取消訂票。
5.每張車票須自行負擔10元手續費。
6.取票完成後,請於票面時間10分鐘前抵達購票時所選定之上客站乘車,不需再至售票櫃檯劃位。
7.退票作業:目前僅配合7-ELEVEN所購買的ibon車票可以於統一超商退票之外;其餘車票皆須至統聯自營站櫃檯辦理,比照一般退票作業程序。目前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及OK超商不開放於超商進行退票。
8. 辦理退換票後車票將回收,如欲享有相關兌換商品優惠,請於臨櫃更換車票或乘車前,至該超商完成兌換,避免影響兌換權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9.車票樣張如下:


1.乘客於網路訂票後,可於付費期限內至四大超商付費及取票,付費期限限制說明:
(1)訂購當天班次,必須於發車前20分鐘完成付費
(2)訂購明後天班次,必須於訂票當日23:59前完成付費
(3)訂購第三天之後班次,必須於訂票後48小時內完成付費
*逾時未付費之訂單,將由系統自動取消訂位紀錄
2.已於官網完成線上付費之乘客,無法於超商進行取票,請乘客於乘車前10分鐘至售票櫃檯取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3.進入購票系統後點選「取票」,請依照步驟填入「訂票代碼」及「取票數字」
4.操作完成後請於10分鐘內持繳費收據至超商收銀台繳費取票,逾時系統將自動取消訂票。
5.每張車票須自行負擔10元手續費。
6.取票完成後,請於票面時間10分鐘前抵達購票時所選定之上客站乘車,不需再至售票櫃檯劃位。
7.退票時須至統聯自營站櫃檯辦理,比照一般退票作業程序,目前僅7-ELEVEN開放於超商進行退票,請於發車前30分鐘於ibon操作,單據及車票須交還給超商收銀員,並領取扣手續費後之退費。
依據《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
第3條-現役軍人乘坐公營鐵、公路之各等級班車或公營輪船,得由業者依經營狀況自行訂定優待幅度。
第4條-現役軍人持依前條規定優待之車(船)票乘坐公營鐵、公路班車、輪船時,應提出本人之軍人身分補給證,供站車或輪船服務人員查驗。前項軍人身分補給證,不得以任何其他證明代替使用。

本公司推出原價時段,軍人優待票之路線及票價說明如下:
1610台北-高雄 560元
1613中轉-屏東 350元
1615台北-彰化 315元
1617台北-東勢 320元
1619台北-中港路-台中 300元
1621台中-高雄 350元
1621彰化交流道-高雄 300元
※上述路線之原價時段可享有軍人優待價格
配合國旅卡申請補助之特約店,如下各站:
(一)北部地區:臺北轉運站、重陽站、桃園長庚轉運站、景美站
(二)中部地區:臺中車站(臺中市臺灣大道一段1號台鐵1樓C區-大智北路上)、水湳站、中港轉運站(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637號)
(三)南部地區:嘉義轉運站、台南轉運站、建國站
以上10站特約店請歡迎多加利用,謝謝您~
1.購買車票後,離櫃前請核對班次資訊是否正確,如離櫃後,乘客更改行程必須辦理退票, 對時車票之退票應在該班次發車前辦理,退票得酌收手續費;對時車票發車後不及乘車者,得辦理更換當日未訂位票,不得退票。
2.網路刷卡之交易,同一筆訂單當中的車票,只能送出一次退票申請,若日後有同訂單其他車票需要辦理退票,請於班次前三十分鐘,臨櫃辦理退票。
3.退票手續費:
自民國104年12月16日 中午12:00 起,本公司依據交通部公告修訂汽車客運業無記名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 事項第壹項第六點.第七點及第貳項第三點修正,調整退票手續費標準如下:
(一)、票價0元至200元(含)以下,收取手續費10元。
(二)、票價201元至400(含)以下,收取手續費15元。
(三)、票價401元(含)以上,收取手續費20元。
     
  1. 考量乘客攜帶過多行李導致影響他人乘車權益,自108年2月1日(星期五) 起,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73條(連結)規定:旅客交運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公斤,體積最大以一百五十立方公寸,長度以車箱能容納不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為限,超過其限制者,得拒絕承運。
  2.  
  3. 乘客攜帶行李體積規範,相關說明如下:
     (一) 每人攜帶放置行李廂之行李總體積,不得大於150立方公寸
    =150,000立方公分(換算體積:大約(40*50*75立方公分),須將每項物品長寬高三邊相乘計算,參考值大約等同1個32吋行李箱大小(32*53*88立方公分)。
     
     (二)因考量場站無磅秤衡量,故以乘客行李總體積作為依據,經站務人員測量評估超過攜帶限制者,為體諒旅客行程順利進行,本公司不執行拒載,改以加收行李票方式,進行超額行李運送服務。行李票計價金額:以乘客乘車區間之半票票價計算。
  4.  
  5. 隨身包包或物品可攜帶至座位自行保管,限放置於自身座位腳邊,且不得佔用走道亦不得佔用其他座,不影響他人者不需收費。
  6.  
  7. 如有特殊需求,則依現場服務人員視車輛空間情況調整。
1.購票期間:至112年11月30日止。(非常態性優惠)
2.購買指定區間振興活動套票全票原價金額6張,贈送1張該區間免費乘車券。
3.實施區間: 請洽各自營站售票櫃檯。
4.套票車票需依票面區間往返使用,不得更換其他區間車票,如需更換區間,須先進行退票後重新購票。
5.退票時,每張車票皆需收取退票手續費,並收回免費乘車券1張,退票手續費級距請參閱購票須知。
6.使用套票前請先進行劃位,請臨櫃辦理。
7.此類型套票於政府公告之連假疏運期間不適用。
8.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行,購票時不得使用折價券折抵。
9.本套票限自營站購買及使用,代售處不適用。
10.本公司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的權利。
1.各自營場站皆配有刷卡機,如遇停電、設備異常等突發狀況導致無法臨櫃刷卡時,請配合改以現金支付。
2.每日23:45至次日00:05將進行銀行結帳傳輸作業,避免久候,請盡量避開該時段購票,或改以現金支付。
3.由臨櫃刷卡購得之車票,如有退票需求,請至各自營站場辦理,並備妥以下文件,欲退票之車票、原購買簽單及原卡片或原綁定卡片之手機設備。
全時段特惠票 使用規範及注意事項
壹、本公司推出指定區間優惠套票【買6送1】、【買10送1】、【買10送2】活動內容及車票使用規範說明如下:
一、活動期間: 110年4月30日(星期五)前。
二、活動內容: 一次購買多張全時段特惠票,贈送該區間免費乘車券。(依各時期推出的套票活動張數不同)
三、實施區間: 全時段特惠票之適用區間。
四、套票車票需依票面區間往返使用,如需更換其他不同票價車票或不同路線區間,須先進行退票後重新購票。
五、如區間購買錯誤,持整組完整整組套票可進行更換此方案套票其他區間,整組收取手續費20元,如不足一套者,須每張收取退票手續費,退票手續費級距請參閱購票須知。
六、全時段特惠票退票時,須收回全部免費乘車券,每張退票須各自收取退票手續費。
七、套票不限時段使用,使用車票前請先進行劃位,請臨櫃辦理。
八、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行,不能使用折價券購買折抵。
九、本套票限自營站購買及使用,代售處不適用。
十、贈送之免費乘車券,於政府公告之連假疏運期間不適用。
十一、如遇連續假期疏運期間,因政府補助因素,全時段特惠票進行車票更換,請臨櫃辦理。
十二、本公司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的權利。


貳、振興五倍券活動: 指定區間套票【買10送3】活動內容及車票使用規範說明如下:
一、活動期間:110年10月28日上午10點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二、活動內容:持2,000元以上實體振興券,購買指定區間全時段特惠票10張,可享有合計贈送3張免費乘車券之優惠。
三、注意事項:
(1)持振興券購票不找零,且無法進行退票。
(2)每筆交易限購一組全時段特惠票。
(3)本專案限統聯自營站臨櫃購票,代售處、超商及售票平台...等無提供優惠。
四、活動區間:「台北-台中」、「台北-朝馬」、「台北-台南」、「台北-高雄」、「台中-台南」、「朝馬-台南」、「台中-高雄」
五、如有先前購買之套票欲更換本振興專案套票,必須先辦理退票,依規扣除手續費並收回免費乘車券,再持實體振興券2,000元重新購買本振興專案套票,如先前購買之車票有使用振興券結帳,則無法辦理退票。
六、買10送3套票車票,需依票面區間站點往返使用,不得更換其他區間車票。
七、如購買區間錯誤欲進行更換此方案套票,整組完整套票可進行換票(買6送1套票共7張,買10送2套票共12張),收取手續費20元,如不足一套者,須每張收取退票手續費,退票手續費級距請參閱購票須知。
八、套票不限時段使用,使用車票前請先進行劃位,請臨櫃辦理。
九、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行,不能使用折價券購買折抵。
十、本套票限自營站購買及使用,代售處不適用。
十一、贈送之免費乘車券,於政府公告之連假疏運期間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的權利。


參、振興活動套票: 指定區間套票【買6送2】活動內容及車票使用規範說明如下:
一、.購票期間: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
二、購買指定區間振興活動套票全票原價金額6張,贈送2張該區間免費乘車券。
三、實施區間: 振興活動套票之適用區間。
四、套票車票需依票面區間往返使用,不得更換其他區間車票,如需更換區間,須先進行退票後重新購票。
五、退票時,每張車票皆需收取退票手續費,並收回免費乘車券2張,退票手續費級距請參閱購票須知。
六、使用車票前請先進行劃位,請臨櫃辦理。
七、此類型套票於政府公告之連假疏運期間不適用。
八、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行,不能使用折價券購買折抵。
九、本套票限自營站購買及使用,代售處不適用。
十、本公司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的權利。